房屋漏水4年 也该解决了
房屋漏水4年 也该解决了近日,合肥李女士向安徽商报热线反映:我是古井丰水源小区的业主,我家房顶漏水严重,都4年了,至今未得到妥善处理。
8年前,李女士与老伴在明光路濉溪路交汇处的古井丰水源小区买了新房,入住4年后,洗手间天花板开始渗水,时间一长,斑斑污渍占据着墙壁角落,浴室顶放着水盆以备随时接水,“有时还有西瓜虫掉下来,好恶心,本想安享晚年,却遭了罪”,李女士无奈叹道。
原来是四楼装潢时破坏了原有防水层,经过4年,天花板都腐烂了,导致现在的情况,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修补防水层,花销会很大,四楼业主并不太配合。此后,记者试图采访四楼业主,遭到了拒绝。
李女士感到十分苦恼,实在不想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目前,李女士决定先向权威质监部门申请鉴定漏水原因。
类似李女士家的情况,该如何应对?
雷邦仕家庭防水专家为您提供以下参考:
《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楼下邻居遭到漏水危害,应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业主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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