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8-9-11 07:11:36

珠三角区域禁止新建大气重污项目

珠三角区域禁止新建大气重污项目

9月5日,《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在广东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草案,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乙烯生产、造纸、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燃煤总量控制目标,制定削减燃煤和清洁能源改造计划,采取有利于燃煤总量削减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改进能源结构,鼓励和支持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引导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替代。

钢铁、化工、陶瓷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锅炉项目,应当按照要求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或者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使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或者省明确要求的超低排放限值。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珠三角区域禁止新建大气重污项目

关注建材之家
www.jc68.com
全国服务热线:400-0755-393
加盟咨询电话:0755-82034561
投诉建议Q Q:275171283
讨论互动QQ群:64982759
点击查看放大的二维码
报料号:jc68_com
点击查看放大的二维码
服务号:jc68-1
点击查看放大的二维码
平台移动端二维码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