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广东55家陶瓷相关企业因环境违法被罚 最高罚款30.2万
上半年广东55家陶瓷相关企业因环境违法被罚 最高罚款30.2万8月28日,生态环境部通报各地2018年1-7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处罚决定书91770份,罚没款金额为74.68亿元,环境行政处罚力度较大的省份依次为江苏、广东、河北、山东四省。
其中,广东省罚没款金额为7.82亿元,下达处罚决定书数为10617份。根据佛山市、肇庆市、江门市、清远市及其各区环境保护局网站统计,2018年上半年广东产区55家涉陶瓷行业的企业因环境违法受行政处罚,其中,佛山38家、肇庆9家、江门5家、清远3家,最高罚款达3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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