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共有产权房正公开征求意见
广东共有产权房正公开征求意见9月11日,广东省住建厅公布《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共有产权住房应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1、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少于10年等条件的,允许承购人一次性增购代持机构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住房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
2、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少于5年等条件的,允许承购人转让,不满5年的,不得转让。
此外,允许承购人在征得代持机构同意后,可依法将所持的产权份额用于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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