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15红美01”利息补偿申报期为11月12日至2019年2月11日
红星美凯龙:“15红美01”利息补偿申报期为11月12日至2019年2月11日红星美凯龙(01528.HK)发布公告,该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利息补偿对象为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11月9日期间(含2018年11月9日)任一个或多个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5红美01”债券持有人。本次利息补偿申报期为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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